来源:犀牛之星
10月16日,新港联行(838384)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华霖商贸签订的销售合同因未能支付公司佣金及退还相关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目前公司已向被告发起诉讼。
公告显示,新港联行与华霖商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公司代理销售华霖商贸的商业办公楼。
合同显示,新港联行完成销售回款金额 3228万元后 3 个工作日内,华霖商贸应当为公司结算并支付佣金;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房屋全部签约备案完成后 5 日内,返还原告缴纳至华霖商贸的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达到了结算佣金条件,并于 2018 年 5 月 18日完成了全部房屋的签约备案手续。经公司多次催促,华霖商贸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公司佣金及退还相关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
因此,新港联行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佣金及违约金 687.23万元,及被告双倍退还原告的履约保证金 、装修保证金、购房款合计 1600 万元。
犀牛之星app显示,新港联行主营综合性商业地产的商业定位及策划、招商、商业设计、开发管理、运营管理、销售代理、电商等全产业链综合服务。